关于召开“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第五届第三次理事会暨泰安峰会”的通知
来源: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编辑:红禾 时间:2018-04-12 10:24
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部署,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加快推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创新流通服务方式,培育现代化新型流通主体,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,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定于2018年5月16-18日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“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第五届第三次理事会暨泰安峰会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:2018年5月16-18日(16日报到)
二、会议地点:泰安新合作国际酒店
(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新城路069号;0538-3386666)
三、会议内容
(二)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第五届第三次理事会
(三)泰安峰会
(四)合作贸易企业总裁沙龙
(五)“合作贸易示范基地”经验介绍
(六)品牌企业展示对接
(七)考察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
四、参加人员
(一)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门领导,特邀全国流通领域知名专家;
(二)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理事单位,相关单位代表,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;
(三)知名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,各地优质品牌厂家负责人;
(四)流通领域领先的设备、技术、咨询、培训、服务机构负责人;
(五)特邀媒体负责人。
五、参会事项
(一)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会员单位要积极报名参会;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,请向协会会务组报备。
(二)会议组于5月16日9时至22时在泰安高铁站和济南机场设有接站点。所有参会人员,请务必于5月10日前将车次或机票信息反馈至协会会务组;其它时间到会人员,请自行到会议所在宾馆报到。
(三)请各参会企业代表及有关人员于5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表反馈至协会会务组,以便安排食宿。
(四)会议期间,将设立进口商品和特色商品标准展示位,有需要展示产品与品牌的企业请与协会会务组联系确定。
(五)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;会务、就餐、住宿、会议资料和会议期间用车等由会务组统一安排。收取会务费(含会议期间餐费、标间房费等),非会员单位1080元/人,会员单位880元/人,如住单间补差360元/人,并请将会务费5月10日前汇至协会帐户:
户 名: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
帐 号:11021001040002969
六、会务组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李洋波 电话:13718061270(微信号)
张 鹏 电话:15810207395(微信号)
曹雪美 电话:13910335243(微信号)
电 话:010-66023320(兼传真)
2018年4月